跟陈胜尧看问题

Thursday, June 25, 2009

廉正委员会必须是真正独立

民主行动党全国署理主席陈胜尧博士,建议执行机构廉正委员会是真正独立,没有受到任何人的影响。

本月25日,陈医生参与辩论执行机构廉正委员会法案的辩论。此法案是由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斯里提呈。

五年前,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呈现125个建议,其中有独立警察投诉和行为失检委员会。我在议院里多次提到此课题。然而,警方不准备接受这样的委员会,以便接受公共的投诉,因为它认为行为失检在其他部门也发生,不只是警察如关卡。将矛头仅对准警方是不合理的。

部长说,这个法案是根据澳洲新威尔斯和英国的类似法令,并说明新威尔斯的法令是有效的。

只限于警察的廉正委员会

皇家调查委员会曾建议独立的警察委员会。今天,国会是辩论给于21个政府机构的廉正委员会。虽然这是朝向正确的方向,但是,我相信执行时不会有效率。如果在实行时,政府发现给予多部门的廉正委员会没有效率,它必须设立只限于警察的委员会。

现在,我国警察总共有10万人。内阁已经决定,增加至15万人。我们要看到只针对警察的廉正委员会。其实,澳洲和英国曾经有多部门的投诉委员会。因为它行不通,才成立独立的警察投诉委员会。

独立的委员会

我建议廉正委员会是不应该在首相署或内政部管辖之下,否则,形象是不好的。例如,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是在首相署之下,很多人认为此委会有偏差。

委任真正有资格的委员

政府必须确保所委任的总监和委员都是有资格,而且,不偏不倚。除了委员之外,委会必须拥有足够的各级的工作人员。比如,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必须有超过2千人员。然而,他指聘请80%的人手而已。要寻找适当的人选是不容易的。

纳斯里必须公布廉正委会所需要的工作人员人数,以及该会的地点。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和廉正委员会的条文,不应该重叠。

甲洞区国会议员陈胜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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